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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及建設內容
項目名稱:阿華保溫科技河北有限公司新廠區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阿華保溫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項目位于河北省承德市承德縣六溝鎮高新區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六溝工業園區)北平臺村西北側210m,地理坐標為東經118°16′1″、北緯40°58′44″;
項目投資:總投資7572萬元,其中環保投資60萬元,占總投資的0.79%;
建設規模:年產傳統保溫管40萬米;
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項目勞動定員15人,均不在廠區內食宿。年工作200天,每天工作24小時;
廠區平面布置:項目場地呈梯形,布局由南向北依次展開,南側入門口為辦公樓;辦公樓向北為生產車間。生產車間西側為河北銳熱保溫材料有限責任公司新建保溫材料生產線項目,生產車間西側為本項目。
2、環評手續履行情況
阿華保溫科技河北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委托滄州迅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阿華保溫科技河北有限公司新廠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該項目環評報告于2022年7月1日通過承德市生態環境局承德縣分局審批,批復文號為:承縣環評審[2022]14號。
2023年8月9日建設單位經全國排污許可證申請填報并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回執》,證書編號:91130802MA0FHEJ534001W,有效期:2023年08月09日至2028年08月08日。2023年12月01通過承德市生態環境局承德縣分局完成了本項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預案備案編號:130821-2023-046-L。
3、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分期驗收,驗收范圍為保溫外護管生產線。具體包含主體工程、輔助工程、公用工程、依托工程以及環保工程、環境管理措施落實情況等。
二、工程變更情況
經驗收調查及建設單位核實,該項目保溫外護管生產線主要建筑物、環保工程、生產工藝、原輔用料內容均與環評一致。
該項目未建設超高分子聚乙烯管材生產線;噴涂纏繞保溫管線暫未設置,待建成后另行驗收。具體變更情況如下:
(1)生產工藝
環評中設置超高分子聚乙烯管材生產線,噴涂纏繞保溫管線,保溫管生產線,實際建設中未設置聚乙烯管材生產線,不涉及塑化擠出、切割、焊接等工序,污染物排放量減少。
噴涂纏繞保溫管線暫未設置,待建成后另行驗收。
(2)產品產量及原輔用料
環評中設置超高分子聚乙烯管材生產線,噴涂纏繞保溫管線,保溫管生產線,實際建設中未設置聚乙烯管材生產線,故產品產量由環評設計的年產保溫管75萬米變為年產保溫管40萬米,新增原料為超高分子聚乙烯管材,原料不再使用PE塑料顆粒、防潮劑、色母粒。
噴涂纏繞保溫管線暫未設置,待建成后另行驗收。
(3)生產設備
環評中設置超高分子聚乙烯管材生產線,噴涂纏繞保溫管線,保溫管生產線,實際建設中未設置聚乙烯管材生產線,故真空定徑擠出機、冷卻水罐、內設角度切割鋸、鏡面焊機、手提式擠出焊機等設備不再設置。
噴涂纏繞保溫管線暫未設置,待建成后另行驗收。
綜上所述,根據上述變更內容進行合理性分析后可知,措施變更合理,并未加重對環境的不利影響。故根據關于印發《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上述變更內容不構成重大變動。
三、環保措施落實情況
1、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為拋丸過程產生的顆粒物及發泡過程產生的非甲烷總烴。
拋丸廢氣經密閉負壓收集后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DA001)排放。
發泡廢氣設置為全密閉車間,保持略負壓狀態,并在設備的產污處設置頂部集氣罩軟簾對廢氣進行收集,收集后廢氣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DA002)排放。
2、廢水
生活污水經化糞池后,定期運輸至承德水務阿爾法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處理。
3、噪聲
本項目主要聲環境污染源為:生產設備噪聲和運輸噪聲。
項目運營期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封閉房間內運行,基礎減振等措施。運輸噪聲為原料、成品運輸過程產生的噪聲,項目運營期限制進出車輛減速慢行,禁止鳴響喇叭。
4、固體廢物
項目產生的一般固體廢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外護管下腳料、廢包裝材料、外護管下腳料、除塵灰、廢料桶、廢發泡材料、廢礦物油、廢油桶、廢活性炭經等。
生活垃圾環衛部門定期清運,外護管下腳料、廢包裝材料、外護管下腳料、除塵灰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廢間后交由回收商回收處理。廢料桶、廢發泡材料、廢礦物油、廢油桶、廢活性炭經危廢間收集后委托樂亭縣海暢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理。
四、驗收監測結果
項目委托河北俊采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1日至12日進行了竣工驗收監測,并出具了檢測報告:《阿華保溫科技河北有限公司新廠區建設項目驗收檢測報告》(HBJC檢字(2023)第1494號)。
1、廢氣檢測結果
①有組織
本項目拋丸廢氣經密閉負壓收集后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DA001)排放。經檢測拋丸廢氣顆粒物的最大排放濃度為9.5mg/m3、最大排放速率為0.0771kg/h,經檢測,拋丸廢氣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限值要求。
本項目發泡廢氣設置為全密閉車間,保持略負壓狀態,并在設備的產污處設置頂部集氣罩軟簾對廢氣進行收集,收集后廢氣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DA002)排放。經檢測發泡廢氣非甲烷總烴的最大排放濃度為21.1mg/m3、最大排放速率為0.466kg/h。經檢測,發泡廢氣排放濃度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限值要求。
②無組織
無組織廢氣中顆粒物最大排放濃度為0.2372mg/m3、非甲烷總烴最大排放濃度為1.34mg/m3。經檢測,顆粒物檢測結果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二級標準,非甲烷總烴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3/2322-2016)中其他行業有組織排放限值。生產車間外監控點非甲烷總烴非甲烷總烴最大排放濃度為1.37mg/m3,檢測結果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限值要求。
2、廢水檢測結果
經檢測,廢水中懸浮物最大排放濃度為45mg/L,生化需氧量最大排放濃度為73.3mg/L,化學需氧量最大排放濃度為205mg/L,氨氮最大排放濃度為12.9mg/L,檢測結果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及承德水務阿爾法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進水指標。
3、廠界噪聲檢測結果
經檢測,該企業廠界晝間最大噪聲值為56.6dB(A),夜間最大噪聲值為46.8dB(A),檢測結果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中3類標準限值要求,晝間≤60dB(A),夜間≤50dB(A)。
五、總量控制指標
根據企業提供的資料可知,本項目年運行時間為4800小時,廢水排放量為240m3/a,根據檢測報告(HBJC檢字(2023)第1494號)計算得出,本項目COD、氨氮、非甲烷總烴、顆粒物的排放量分別為0.049t/a、0.003t/a、2.24t/a、0.37t/a,符合原環評批復的總量控制要求。
五、結論
驗收工作組經現場調查,審閱有關資料并充分討論審議后,認為該項目相關環保設施已經按照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其審批意見要求落實,檢測結果顯示各項污染物均可達標排放,各類固體廢物可以得到妥善處置,基本符合環境保護竣工驗收要求,建議本項目通過竣工環保驗收。
六、后續要求
進一步完善、優化企業管理,確保廢水循環使用,不外排。
驗收單位:阿華保溫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2024 年4 月 01 日